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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商务厅、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
  《中国制造2025》发布实施以来,制造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民营企业是制造业发展的主力军,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为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制定《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工程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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