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2 来源:商务部
8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在商务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交易规模和质量不断上升,商务信用经济发展壮大。商务信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商务信用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商务领域诚信文化进一步弘扬,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充分享受信用红利,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水平迈上新台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从发展高水平商务信用经济、推进高效能商务信用管理、夯实高标准信用建设基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其中,在促进信用消费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合作,合理增加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的消费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利率和费用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向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等灵活交易安排。
注:本文综合商务部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