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9
党的十九大作出战略部署,中国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在制造业中,汽车是为数不多的还存在对外资限制的行业,因此对外开放首当其冲。就此,有关部委已明确提出开放步骤,媒体对此已有诸多报道。但是被媒体忽视的是,汽车产业对内也没有充分开放。笔者以为,在对外开放的同时,更要对内开放。
长期以来,政府对于汽车产业的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都有比较严格的管制。这也是相比于其他制造产业,汽车产业民营资本较弱的根本原因。至于具体开放的内容,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笔者不愿置喙。但是,至少在以下方面应该开放。
其一,企业互相代工和改装可以开放。虽然部分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笔者以为,在汽车产业,市场竞争是很充分的,品牌已成为市场竞争的必要因素。因此,企业相互代工和在基本车型上改装专用车,自有品牌约束,企业为保证自己的品牌,在质量和用户服务方面,自然不会含糊,无需政府管理。
其二,应开通民营资本和其他产业资本进入汽车产业的通道。对此,政府虽无明令禁止,但隐形的障碍仍然存在。日前,笔者去考察一家被炒得很火的新势力造车企业,就被问到,要不要去用不菲的价格去买一个“壳”?笔者虽回答不建议买,却也心中忐忑,不知这个建议会不会耽误他们的生产?另外,笔者预料,在吉利、长城等民营企业咄咄逼人的发展面前,再加上对外资的进一步开放,会有相当一部分国有汽车生产企业陷入危机,开通民营资本和其他产业资本进入汽车产业的通道,是这些国有企业主要的出路。虽然混合所有制已提倡多年,但是以笔者以往经验,在互相参股合作和兼并重组中,国有怕民营,民营也怕国有,如无良好的制度保障,这一进程会很慢。
其三,彻底改变政府部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例如交通部门对油耗的管理,完全可以并入工信部一并管理;而“三C”认证,也不必与工信部产品准入并列,完全可以成为工信部产品管理的手段。
其四,完全可以放开产品的自我认证,至少可以先从大品牌、大企业开始。
笔者曾在政府部门工作多年,深知政府不放开汽车产业准入,并不是想权力寻租,而是担心放开后会乱,会产能过剩,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其实这些担心有些是不必要的,有些可以用其他方法来控制。
汽车产业是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的产业,本身有较高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不应由政府设定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准入条件。这方面的问题出在地方政府,是地方政府超优越的招商条件,降低了汽车产业的资金和技术门槛。因此,必须严格约束地方政府的招商行为。另外,对于互联网式的“烧钱”行为,也应有约束,可限定其自有资本比例。
去年,国务院已做出决定,不再批准传统能源汽车的项目。此规定应该坚持,并以更高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否则,在对外更加开放的前提下,加上地方政府的“疯狂”招商,极有可能出现国外大量过剩产能转移到中国的局面。
汽车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应该有严格的排放、节能、安全性要求。对此,我国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认证制度和用户保证法律法规,不需要主要依靠事前准入来管理,而应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的管理制度。这方面问题不仅仅限于汽车,还有食品安全问题、药品安全问题和生产企业偷偷排污的问题,都应该用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来保证。
至于产能过剩问题,一方面,适度的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无需害怕;另一方面,如无政策的扭曲(如地方政府的过度补贴),则不会出现恶性的产能过剩。
最后,引用一位在政府工作的朋友的精彩比喻作为结尾:政府负责企业产品事前准入,相当于借钱与担保的关系,政府就有了向用户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这就是现在政府屡屡被告上法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