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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6
2019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了今年的政府工作重点。各部委准备如何将这些内容在汽车行业落实?我们整理了两会前后及期间部分主要部门的政策动向,供读者参考。
交通部:力推出台国家层面的自动驾驶发展指导意见
自动驾驶作为交通运输领域的一项前沿技术,交通运输部对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应用高度重视。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和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智能网联车道路测试管理规定的试行办法,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就规范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做出了规定。2018年7月,交通运输部还出台了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办法,指导各地对封闭场地测试的建设进行指导。目前,已经初步认定了3家,分布在北京、重庆、西安。
自动驾驶的发展对于保证安全、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发展产业都有重要的意义。交通部总体的工作原则是鼓励探索、包容失败、确保安全、反对垄断。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部际的协调,和相关部委建立跨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力争在国家层面出台自动驾驶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是加强研发,加强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测试验证,并且推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三是要加快推进自动驾驶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和出台工作。
四是稳慎地开展应用示范的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已经在有些地区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比如在浙江、厦门、雄安新区等都选取了某些区域作为自动驾驶的试点区域,开展示范工作。
五是加强国际合作,和相关国家开展自动驾驶领域的技术合作,共同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
发改委:从四个方面促进消费的平稳增长
一是要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十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在促进汽车消费、家电消费、绿色消费、信息消费、养老服务、体育赛事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要持续推动贯彻落实。
二是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首先是稳增长保就业促增收,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再者是简政减税降费促增收,使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减税政策的约8000万纳税人应享尽享优惠。此外,还要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促增收,今年财政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推动实施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研究制定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三是扩大重点领域消费。包括促进实物消费升级,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政策,加快开展“5G”商用部署,鼓励支持绿色家电消费等。促进服务消费扩大,发展壮大旅游产业。促进城镇消费提质扩容,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农村消费普及提高,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支持电商快递和优质产品下乡。
四是改善市场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重要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旅游等领域服务和收费的标准,推动便捷支付方式推广升级,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让群众能够放心消费、便利消费。
工信部:适时发放5G牌照
与4G相比,5G的应用范围将极大扩展,预计将有20%用于人和人之间的通信,80%用于物和物之间的通信,以无人驾驶为代表的车联网将是其中一项重要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与交通运输部合作积极推动中国公路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利用5G技术发挥车路协同优势。5G网络的部署将带来更多的创新应用,促进各行各业之间融合渗透。
5G发展最关键的是开放合作和全球统一标准。统一标准对产业发展和应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国产业界、研究部门对5G全球统一标准均做出了贡献。目前5G专利分布在中国和其他多个国家的企业和机构,这是全球共同努力的成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产业和应用等情况适时发放5G牌照。5G的大规模商用还需等到网络完善以后,所以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将推进运营商在全国范围建设5G网络,为大规模商用提供基础和条件。
市场监管总局:抓紧研究机动车排放召回相关问题,加强新能源汽车召回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建立了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制度。从2009年起,中国连续9年成为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中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明确提出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为此,原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原环保部开展了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机动车排放缺陷召回制度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并结合中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的经验,启动了中国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建设工作。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机动车排放召回中的问题线索管理、排放缺陷调查与认定规范、召回实施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放零部件质量担保等关键问题。
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其安全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深度调查分析机制,及时对相关投诉和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组织开展缺陷技术会商与调查、缺陷判定和召回效果评估。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召回监督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发现未按规定备案有关信息或召回计划、不配合缺陷调查、隐瞒缺陷和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理。
财政部:进一步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七项措施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长期执行补贴政策导致一些企业形成 “补贴依赖症”,产业竞争力不强。二是消费应用环境仍需改善,一些地方对使用环节投入不足,充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三是地方保护仍然存在,不利于形成统一、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利于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四是随着保有量快速增长及车辆使用频率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风险增大,亟需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产业安全发展。
财政政策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和撬动作用。2016年以来,报经国务院批准,四部委建立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判断政策是否调整的依据主要有技术进步情况、成本变化情况,以及国内外产业发展情况等。实践证明,补贴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能够积极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做大,提升竞争力,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思路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发挥补贴政策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转型。通过精准施策、系统调整,集中支持优势产品和核心技术产业化,形成技术创新引领下的经济增长点。主要措施有:
一是适度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按照技术上应先进、质量上要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技术指标上限不做调整,防止企业盲目追求高指标忽视安全性,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推动技术加速进步。同时,进一步简化现行补贴指标体系,为企业开发产品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二是加大退坡力度,分阶段释放压力。按照2020年以后补贴退出的制度安排,为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采取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即2019年补贴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这一退坡比例与当前整车综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适应。
三是优化清算制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现行政策规定,运营车辆申请补贴清算需满足2万公里行驶里程。部分企业反映清算时间长、资金占用压力大。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新政策规定: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2万公里后再予以清算。
四是设置政策过渡期,保证产业平稳过渡。考虑到新能源汽车技术改造和升级的周期,消化库存产品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对企业产销产生大的影响,继续设置政策过渡期。过渡期间补贴标准适当降低。
五是强化非补贴政策作用,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地方出台的不限行、免限购和上牌便利等非补贴措施,对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有些地方将上述措施与推荐车型目录挂钩的情况,为了鼓励新能源车消费,自2019年起,新政策规定对符合汽车产品公告要求但达不到补贴技术门槛的产品,纳入推荐车型目录。
六是营造公平环境,取消地方购车补贴。要求地方从2019年起完善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将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
七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综合性能。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新政策规定将建立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对由于产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车型,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并相应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
此外,为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推动公交车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目前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研究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和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政策措施,将按程序报批后另行发布。
(本文根据各部委两会前后公开发文及相关领导的公开言论节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