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8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含3项修改单)的制修订工作(见附件1)。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10月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40  


附件:

  1.5项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含3项修改单)项目汇总表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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